小不点搜索 登录

符合一定条件时,业主个人可就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驳回

[图]
3-17 13:50
[视频作者] AiTVC
[视频时长] 7:20
[视频类型] 社科·法律·心理
大家好,我是李松岭,大家是不是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给驳回起诉了。 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个人业主是否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很多时候在行政诉讼起诉,涉及物业问题而且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费劲巴拉起诉到法院,审查立案以后,开庭了。 法院直接拿出《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图]符合一定条件时,业主个人可就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驳回
回复   编辑   ⇧顶   ⇩沉
影音视频访问链接
以下链接为影音视频“符合一定条件时,业主个人可就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驳回”在线访问地址,点击链接就可以访问查看啦
[图]
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