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减持先生
[视频时长] 2:18
[视频类型] 财经商业
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针对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首先,出让方需遵循减持数量限制。大股东及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次,受让方需遵守6个月的禁止转让限制。对于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以外的股份,或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特定股份,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若受让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