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档案百事通王老师
[视频时长] 1:34
[视频类型] 职业职场
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企职工人事档案在转递的时候,必须开具两个东西,“档案转递通知单”和“行政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这个属于档案的交接材料,必须有,否则不符合规范,档案接收单位有权拒收。 但是从2015年1月1日起,档案托管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不再转正定级,不再调资。在转递人事档案的时候,不再开具行政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因为 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进行了明确。 很多不是搞档案工作的所谓专业人士,经常误导大家,说什么取消了转正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