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林福明律师
[视频时长] 2:28
[视频类型] 社科·法律·心理
电子数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的八种证据形式之一。根据2020年5月1日修正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的规定,电子数据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和电子文件,电子信息包括平台信息、通信信息、记录信息。 首先,平台信息是指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比如说发布在网页、博客、微博等平台上信息。通信信息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中的聊天信息、以及各种通讯群组等信息。记录信息包括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电子文件包括文档、图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