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林福明律师
[视频时长] 4:22
[视频类型] 社科·法律·心理
大家好!我是北京遗产继承专业律师林福明。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为限清偿债务。这是我国《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的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在遗产债务承担上的限定继承原则,打破了我国“父债子还”的封建传统,对继承人利益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同时规定在遗产范围上实行概括继承原则和在遗产承受上实行当然继承原则,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