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天平阳光
[视频时长] 0:35
[视频类型] 社会
2020年2月底,福建省石狮市某洗染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甲指使员工卢某乙于夜间将污水排至厂外水沟,最终排入东海海域,共排放污水20吨。经检测,污水中检出重金属锑。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洗染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有毒物质的污水,严重污染环境。被告单位洗染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五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甲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公司员工(直接责任人)卢某乙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该公司还需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三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