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CIO在线-医药合规咨询
[视频时长] 1:17
[视频类型] 职业职场
7月27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1则行政处罚通知。 河南省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 未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以及,生产销售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和公司生产产品登记表上载明的生产产品不一致。 其行为呢,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第81条: 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和第86条, 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以及,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等规定; 最终呢,该司被处罚款约365万; 并没收违法所得14万; 吊销医疗器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