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点搜索 登录

张习亮等91人与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政府与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绮陌乡兴荣煤矿其他行政纠纷 (2020)最高法行再235号

[图]
2022-9-21 2:48
[视频作者] 法律大读枭
[视频时长] 156:54
[视频类型] 社科·法律·心理
中国庭审公开网 全国第四届百场优秀庭审之一 裁判要旨: 组织受灾群众进行搬迁避让是地质灾害发生前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这一职责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后、因地质结构发生改变不再适合居住时组织受灾群众进行搬迁避让。尽管我国目前对于达到何种标准应当进行搬迁避让尚无统一规范,但是否“适合居住”是决定应否搬迁的基本标准。在确定是否应当组织受灾群众进行搬迁避让时,宜结合受灾程度、地质动态变化状况、次生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等予以综合考量,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应当是保证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
[图]张习亮等91人与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政府与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绮陌乡兴荣煤矿其他行政纠纷 (2020)最高法行再235号
回复   编辑   ⇧顶   ⇩沉
影音视频访问链接
以下链接为影音视频“张习亮等91人与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政府与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绮陌乡兴荣煤矿其他行政纠纷 (2020)最高法行再235号”在线访问地址,点击链接就可以访问查看啦
[图]
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