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看看新闻Knews
[视频时长] 0:29
[视频类型] 社会
近日,重庆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侦破了一起以教人刷单为名,实施盗窃手机的系列案件,在抓捕现场,民警意外发现:犯罪嫌疑人居然在学刑法、画重点。 民警:“你十五号那天,拿人家的手机,属于抢夺呢?诈骗呢?还是盗窃呢?你研究这么长时间刑法学?” 嫌疑人:“侵占他人财产。” 民警:“实际上是(涉嫌)盗窃,以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实施了窃取行为。” 原来嫌犯认为,盗窃的手机不值钱,还以为他们达不到《刑法》中盗窃罪所规定的量刑金额。但民警称,他们是团伙作案,又是多次作案,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措施。(重庆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