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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7号: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瑞士瑞泰克公司仲裁裁决 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2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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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5 5:27
[视频作者] 高靖律师
[视频时长] 9:32
[视频类型] 社科·法律·心理
关键词 民事诉讼 执行复议 涉外仲裁裁决 执行管辖 申请执行期间起算 裁判要点 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涉外仲裁裁决,发现被申请执行人或者其财产在我国领域内的,我国法院即对该案具有执行管辖权。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应当自发现被申请执行人或者其财产在我国领域内之日起算。
[图]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7号: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瑞士瑞泰克公司仲裁裁决 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2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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