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宋中清主任律师
[视频时长] 3:36
[视频类型] 社科·法律·心理
医疗侵权责任中,有两种与过错无关的法定侵权责任。这在原侵权责任法第7条本就有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原侵权责任法第55条、第57条,分别规定了医方违反知情告知义务、违反提供符合其诊疗水平服务的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独立于医疗过错之外的法定责任。 但在既往的医疗民事司法实践中,这3个法律条款基本上没有被执行。原因不外乎司法惰性:舍弃法律自身的尊严、过度依赖于技术鉴定。也就是“以鉴代审”、“以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