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作者] 小安律师
[视频时长] 1:13
[视频类型] 社科·法律·心理
2014年11月,何某母亲与李某某因工作琐事发生矛盾,11月26日8时许,何某及亲属至织金县第七小学找到李某某理论此事,何某殴打对方 2016年1月25日,办案机关决定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法院观点: 织金县公安局于2014年12月25日以该案案情复杂为由延长办案期限三十日,法定办案期限为六十日,但织金县公安局却至2016年1月25日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办案期限的规定,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依法应当判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