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点搜索
导航
|
登录
#民法典微课堂# 【非法占有易燃易爆品,致人损害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治日报 L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
请输入举报反馈原因
验证提交
X